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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路护路,从我做起——铁路护路安全知识宣传

来源:怡丰铁路物资 日期:2024-04-03 15:49:01

铁路安全小知识


1

禁止穿越铁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款规定:禁止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2

禁止放养牲畜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3

禁止击打列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击打列车


4

禁止倾倒垃圾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5

禁止放火烧荒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


6

禁止摆放障碍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7

禁止翻越、破坏护栏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8

禁止拆损设施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9

禁止私搭乱建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10

禁止种植树木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铁路安全“九不准”

1.严禁破坏、攀爬、钻越铁路防护栅栏、防护围墙、严禁在铁路边玩耍、逗留。

2.严禁在开放式铁路线上行走、坐卧、玩耍。

3.严禁击打列车、严禁在铁路钢轨上置放道渣等障碍物。

4.严禁拆盗、损毁或移动铁路设施、设备、安全标志。

5.严禁在电气化铁路两侧各300米的区域放风筝、气球。

6.严禁攀爬铁路桥梁,严禁在铁路隧道两端的平台上玩耍、逗留。

7.严禁钻越车底、爬乘货车、跳车等危险行为。

8.禁止非法出售或收购铁路器材。

9.禁止在铁路两侧各20米范围内放牧牛羊等牲畜。


维护公路安全,

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让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长,

是我们每位家长的共同心愿!

教育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让我们共同携手起来,

做好爱路护路和铁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实现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和学生人身安全双确保。